重磅文件公示
11月19日,國家醫保局發布“《基本醫療保險醫用耗材支付管理暫行辦法(征求意見稿)》和《醫保醫用耗材“醫保通用名”命名規范(征求意見稿)》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”(以下簡稱《公告》)。
全國耗材帶量采購已定調
除支付層面以外,常態化+制度化開展國家組織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工作,是與之相配的重要制度。6月4日,國家醫保局、國家發展改革委、工業和信息化部、財政部 國家衛生健康委、市場監管總局、國家藥監局、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聯合發布了《關于開展國家組織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指導意見》,文件指出,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人民政府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有關單位來貫徹執行。
考慮不同高值醫用耗材臨床使用特點,功能、技術、使用差異,以及生產供應能力等因素,形成具體采購方案,引導公平競爭。四是部門協同、上下聯動。強化部門合作機制,加強對中選產品生產、供應、采購、使用的監督監測,完善激勵約束機制,在國家和地方兩個層面協同推進高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工作。
公立醫療機構全面參與
在品種范圍方面,文件指出重點將部分臨床用量較大、采購金額較高、臨床使用較成熟、市場競爭較充分、同質化水平較高的高值醫用耗材納入采購范圍,并根據市場銷售情況、臨床使用需求以及醫療技術進步等因素,確定入圍標準。
推進回款速率
文件指出,加強對中選產品生產、流通、使用的全鏈條質量監管,完善中選產品質量問題的處置機制,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。中選產品使用中發生不良事件和質量問題的,醫療機構應及時按程序報告。